加强劳资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10-06-24 09:10:15
已阅读 1268 次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迅速组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排查劳资矛盾,及时处理各类劳资纠纷,积极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一、组织开展重大劳资矛盾的排查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分级预警。动员各镇(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和劳动保障专管员对所有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劳资矛盾或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并实行劳动关系预警通报制度。对于存在劳动关系重大矛盾的企业列为红色预警对象,由市劳动监察大队会同所在镇(区)责令企业限期纠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纠纷升级激化;对于存在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的企业列为黄色预警对象,向企业发出规范用工管理建议书,督促企业限期消除不稳定隐患,同时,市劳动监察大队和所在镇(区)对其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帮助企业及时改正到位。
二、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抽调骨干力量,由局领导带队,分5个组到服帽、橡胶、工具、机电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上门走访联系,将台资企业列为走访联系的重点,主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工资水平、职工队伍稳定情况以及职工生活环境等情况,听取企业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或意见,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管理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同时,通过走访,向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醒企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与职工的思想交流,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健全劳资双方共赢机制,确保劳动关系稳定和谐,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三、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快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市、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值班受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对于当场能解决的问题,做到立即处理,决不拖延;对于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向来访者讲明原因,并及时派人到企业调查处理。同时,加强与信访、公安、安监、工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通力合作,一旦发生群体、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控制事态,并联合镇(区)和市有关部门快速处置,避免事件升级,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